贸促〔2018〕00126号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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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18年09月12日 点击:968 |
贸促〔2018〕00126号预警信息:美财政部:CFIUS将完全聚焦于国家安全问题
近日,美国财政部在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正式生效后,对CFIUS的授权给出澄清指出, “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仍将完全聚焦于国家安全问题”。
对此,第一财经公布了伟凯律师事务所发布的报告指出.
FIRRMA法案扩大了须经CFIUS审查的交易范围,新的受限交易类型包括特定房地产领域交易与涉及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或敏感数据的特定“其他投资”:同时,FIRRMA延长了CFIUS审查流程的时间,也限制了预审流程的时间。
在房地产领域的交易方面,报告指出,近年来.CFIUS对一些交易表现出了担忧:该类型交易中的美国企业所拥有的设施或资产,非常靠近敏感的政府设施。然而.CFIUS目前的审查权并不允许其审查某些房地产交易,比如,短期租赁交易或不涉及“美国商业活动”的交易,即使该等交易存在上述风险。为应对这一问题,FIRRMA扩大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权,使其能够审查房地产交易,同时也设定了一些限制,使该审查权仅针对可能存在国家安全问题的交易。
在涉及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或敏感数据的某些“其他投资”方面,报告指出,近年来,CFIUS也对某些少数股权投资表达了担忧,虽然该等投资未使外国投资者得以“控制”美国企业(因而不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目前的审查),但是,该等投资仍可能引起国家安全问题,因为外国投资者可能影响或接触美国企业的敏感设施、系统、信息或技术。
FIRRMA扩大了CFIUS审查该类敏感交易的权限,同时也要求CFIUS将其管辖范围缩小至仅针对最有可能产生国家安全问题的交易。具体而言,FIRRMA授权CFIUS审查外国人对任何独立的美国企业的任何“其他投资”,如果该等美国企业拥有、经营、制造、供应或服务“关键基础设施”;生产、设计、测试、制造、构建或开发一项或多项“关键技术” ;或持有或收集美国公民的敏感个人资料,该等资料可能以威胁国家安全的方式祓利用。FIRRMA还规定,受限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随后颁布的行政法规,“关键基础设施”是指“对美国至关重要的系统和资产,无论是有形的或是虚拟的,如果使该等系统或资产丧失功能或破坏该等系统或资产将会削弱国家安全”。不仅如此,FIRRMA还对涉及投资基金的问题做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可能将大量私募基金的投资排除在CFIUS的审查权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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