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书适用于
1、货物贸易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2、服务贸易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3、技术贸易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4、投资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5、国际承包工程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6、知识产权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7、涉外商事诉讼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8、海事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9、其他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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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商事证明书
国际商事证明是贸促会应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申请,对相关的法律事实或文书的真实性给予认证,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的过程。在进行国际间的货物买卖、通关、结汇、吸引外资、引进技术设备、设立境外办事机构、向国外投标、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合作和技术合作、商标与专利注册、商事诉讼和仲裁等国际商事活动中,贸促会会应客户要求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
二、国际商事证明书
目前,贸促会出具的国际商事证明书主要包括:
1、证明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单证:包括各类合同或与合同相关的文书;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主体资格或主体资格变更文书;委托书、代理书或授权书;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证明;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非单据认证范围内的贸易单证;资信证明;业务函电;各类声明;商标、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注册文件、续展文件、转让文件或许可文件等等。
2、证明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包括不可抗力事件和其他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事件或无争议的客观事实。
三、申办程序
1、填写《办理涉外经贸证明书申请表》。
2、提交需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的文书或单据原件二份,一份留贸促会备案。如需认证文书或单据复印件,则需提交文书或单据原件审核,确认原件与复印件相同无误,再予以认证。
3、提交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缴纳所需费用。
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业务联系电话:0593-2766185 经贸法律部部长:林贤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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