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2020〕0430号预警信息:巴基斯坦对涉华邻苯二甲酸酐作出反倾销初裁
6月5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56/2019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俄罗斯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邻苯二甲酸酐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继续本案的反倾销调查,暂不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2917.3500。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预计于初裁公告发布6个月内作出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