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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甲硫氨酸反倾销调查延期

作者:站长     加入日期:2020年04月29日     点击:661
  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甲硫氨酸反倾销调查延期
3月25日,商务部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9年4月1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1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甲硫氨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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